二十三擂组委会 新手上路
二十三擂组委会 发表于 2008-7-24 09:53:28
(本公告代邀请函,欢迎转贴)  
一、赛题
  1. 成联:北京奥运感怀
  要求:
  (1)以北京奥运期间(8月8日-8月24日)的真实事件为题材,撰写成联作品,必须附上事件名称或事件内容简述。
  (2)单边字数4言以上,以中短联为佳。
  (3)立意高远、健康向上。
  (4)不必注明今古音,但不得混用,格律符合中楹会《联律通则》。
  (5)每位参赛者每个事件限一副作品,作品总数不限。
  2. 北京奥运华人冠军嵌名联
  要求:
  (1)不同字的姓名,2个字的嵌姓名,3个字的主嵌两字名(姓氏可不嵌)。所嵌两字以“按字序对称分嵌”为佳。
  ——纵向对称:上下联均嵌在第n字。
  ——斜向对称:上联嵌在第n字,下联嵌在倒数第n字。
  (2)复姓、叠字名、少数民族及外籍华人音译姓名嵌字规则不限。
  (3)单边字数限制4-16言。
  (4)立意高远,健康向上。
  (5)不必注明今古音,但不得混用,格律符合中楹会《联律通则》。
  (6)每位参赛者每副作品限嵌一个冠军姓名,每个冠军姓名限一副作品,作品总数不限。
  (7)各论坛可单独开设“北京奥运华人亚军、季军、运动员嵌名联提交专帖”(可不设屏蔽),参赛者可以提前预测本届奥运华人冠军并打腹稿,如果结果和预测相左,可将作品发到此专帖中,擂赛结束后,各论坛统一提交到国粹论坛下设专帖中,届时单独整理筛选,单独展示。
  ■23擂北京奥运华人亚军、季军、运动员嵌名联提交专帖:http://www.zhgc.com/bbs/dispbbs.asp?boardid=344&id=113675
  
二、赛事规程
  1. 参赛规则
  (1)凡自愿接受本公告条款的论坛或个人均可参赛。
  (2)组委、评委不参赛。
  (3)国粹论坛作为主办论坛不集体参赛,其注册会员只以个人名义参赛。个人参赛请到中华国粹网征联系统提交作品:
  ■23擂个人参赛作品提交地址(第一题):http://www.zhgc.com/dlltn1/yjzl2.asp?zfl=08ls231
  ■23擂个人参赛作品提交地址(第二题):http://www.zhgc.com/dlltn1/yjzl2.asp?zfl=08ls232
  (4)自愿接受本公告条款、具备主办擂赛能力的论坛均可报名以集体名义参赛。
  (5)一个用户名只能代表一个论坛参赛。同一个用户名在不同论坛提交作品或不同用户名在不同论坛提交相同作品,经确认为同一作者的,取消参评资格。
  2. 赛程
  (1)赛期:即日起至8月28日24:00。
  (2)即日起参赛论坛派一名联络员到国粹论坛报名。联络员负责转达组委会有关公告、通知,负责整理本论坛作品并在规定时间前送交组委会。
  ■23擂参赛论坛报名专贴:http://www.zhgc.com/bbs/dispbbs.asp?boardid=344&id=113676
  (3)已报名的论坛应在8月8日前按题分设两个屏蔽参赛帖以便于作品归类整理。
  (4)8月28日24:00各论坛截止作品提交;次日各论坛按要求格式整理作品,8月30日晚24:00点前由联络员提交到国粹论坛专帖中(自动屏蔽)。两个提交专帖将在8月29日在国粹论坛“国粹赛场”栏目设置。
  (6)参赛论坛作品整理格式:
  分开两题分别整理。
  每副作品按“作者、上联、下联、备注”各占一个自然段、每副作品之间空一行的格式整理。
  参赛论坛须对明显不合要求的作品予以剔除,包括剔除非冠军嵌名联作品(单独提交到第一条提到的专帖中)。
  (7)8月31-9月2日组委会编排匿名作品、打乱次序编号后提交评委会,同时公布浏览。
  (8)预计9月下旬公示评选结果3天,根据联友意见微调后公布最终结果,各论坛解除作品屏蔽。
  
三、评奖及下届主办权确定办法
  1. 评选办法
  第一轮:剔除违规、违律作品,注明剔除理由。轻度违律作品意佳者也可进入第二轮。
  第二论:投票。每题至少5个评委,每位评委投票数根据作品数量按比例临时确定。本轮投票遵循以意为上原则,不再考虑格律。
  第三轮:根据票数确定作品冠、亚、季、优秀等级,经评委集体复核、讨论后做适当调整。
  (比如:有5人投票,则5票为冠军联,4票为亚军联,3票为季军联,2票为优秀联。届时根据评委人数临时调整确定。)
  2. 个人总分及论坛总分
  个人总分:冠、亚、季、优秀联分别按5、3、2、1分计算。
  论坛总分:按论坛汇总个人总分得出论坛总分。
  3. 奖励办法
  个人奖励:个人总分取前6名,按冠军1名、亚军2名、季军3名授予荣誉奖励;推荐加入中楹会;寄赠《中华百家姓对联》一册(毛毛雨评委编著并寄赠);寄赠精美纪念品一份;获奖作品推荐有关媒体发表;各论坛可自行增设奖项。
  集体奖励:论坛总分取前6名,按冠军1名、亚军2名、季军3名授予荣誉奖励;国粹论坛设置友情链接排列第一行。
  4. 下届主办论坛确定办法
  排除个人名义参赛者,个人总分最高者所在论坛为下届主办论坛。
  获得主办权的论坛不得拒绝接受主办权。
  
四、组委会及评委会
  组委会:都市村夫,山竹堂,榴斋,冬儿,阳光四射
  初评委(拼音排序):安康,淡菊花,淡烟疏柳,广陵散人,花开,黑墨水,梦,秦淮泛舟人,水滴*雨夜繁花,文成公主
  终评委(拼音排序):寸天斋主,丁山,二月川,故国神游,江南弦歌,金刀驸马,犁云,毛毛雨,儒夫子,思游玩乐,天歌,相见欢,修忍居士,雪中吟行
  (以上名单如有变动,不再另行公告)
  
五、其他事项
  1. 作品版权归作者,使用权归组委会。
  2. 本届赛事所有信息发布均使用“23擂组委会”唯一ID,其他任何ID发布的信息无效!
  3. 主赛场设置在国粹论坛“国粹赛场”,赛场设置“答疑专帖”,不接受单独发帖提问。
  ■23擂赛事答疑专帖:http://www.zhgc.com/bbs/dispbbs.asp?boardid=344&id=113677
  23擂组委会
  2008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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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8-7-24 09:53:57 |只看该作者
预祝贵论坛取得好成绩!
3#
发表于 2008-7-24 20:25:01 |只看该作者
辛苦了! 23擂组委会。
莫存成见;
不想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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